【逃犯條例】譚惠珠:逃犯條例剔除9罪行「美中不足」 但最重要是可向前行立法
政治
發布時間: 2019/03/29 21:56
最後更新: 2019/04/05 11:42
立法會下周三首讀《逃犯修訂條例草案》,政府建議剔除9項經濟罪行,並將移交門檻提高至只處理判監禁3年以上的案件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下表示,相信這是政府諮詢各界後的結果,形容決定雖然是「美中不足」,但認為目前最重要的是可向前行一步立法,以彌補法律缺陷。
譚惠珠今日(29日)出席憲法及基本法專題講座後回應記者提問,表示認同政府建議將移交門檻提高至只處理判監3年以上的案件,因若不是嚴重的案件,根本不會用到有關機制。
而對於政府剔除9項個人及商業罪行,譚惠珠形容這是「美中不足」的決定,但相信這是政府諮詢各界後的結果,認為最重要的是可向前行一步立法,以彌補法律缺陷,「比如我自己最關心的貪污,這項沒有剔除的,如果有這種案件開始著手,都可以幫助到維持香港作為經濟金融中心的美譽,因此我覺得向前行一步是重要的。」
她又提到,基委會從未討論過逃犯條例問題,強調修例並非中央提出,而是因應港人涉嫌於台灣殺人的命案,其家屬向港府要求幫助。